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將入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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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七一講話」宣布將允許私營企業主入黨之後,北京高層考慮下一步進行修憲,將「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法律條文寫進憲法。剛於上周結束的北戴河會議上,修憲問題與修改中共黨章一起,成為中共高層討論的重要問題,經討論後中共高層已達初步共識。 
明報8月23日引述北京消息人士說,讓資本家入黨,將令中共的性質由革命黨改變為全民政黨,類似西方的社會民主黨﹔把「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寫進國家憲法,則可令快速發展的私營經濟得到必要的保護,私營業主將不必再擔心財產的保護問題。
消息人士又說,如無意外,中共將在明年秋季「十六大」修改黨章,加入允許私營企業家入黨的條文,讓私營業主入黨更有其正當性。之後,中共將正式考慮是否再度修憲的問題。 
憲法第十二條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憲法中並沒有確認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規定。消息說,雖然私營企業家入黨可以大大提高其政治及社會地位,但仍擔心財產的保護問題。
據悉,由於私有財產得不到憲法明確有效的保護,近年有些私營企業家賺了錢就轉移到國外去﹔還有的私企不敢擴大再生產,只是把錢用於消費
北京消息人士說,中共高層認為根據目前形勢發展,通過修憲更明确地保護私人財產權,對國家的發展及改進形象有利。 
依照修憲的一般程序,下一次修憲最快也須到2003年。因為須在中共十六大後,由中共中央組織草擬、修改形成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然後再擇期將修憲建議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 
根據現行憲法,在中國只有兩個渠道才能提出修憲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聯名。修憲並須經全國人大會議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贊成,才能最終獲准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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