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資 與 保 險      財務規劃師  李茂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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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on, FL 張 先 生 問 :
李先生, 用什麼方式可以籌備到一筆較大的教育基金 我覺得教育基金 IRA,羅素 ( Roth ) IRA 等都有杯水車薪、遠水解不了近渴之感。

答:如果您覺得籌備教育基金的方式及數量不解決問題,這是過去的事情。現在這一狀況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今年五月底通過的減稅法案 (EGTRRA 2001)給您帶來一個稅務優惠、方便實惠的重要途徑 ---------"529 計劃 (529 Plan)"。它大概有如下的好處:
1,數額龐大,免禮物稅。每對夫婦可以在一年之內給任何一個孩子(兒女、孫兒女、甚至任何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10萬元(在五年之內不再追加,除非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一萬元隨通貨膨脹上調)。現在即可開始建立。
2,贏利免稅。帳面升值及合格取款均免稅 (Tax free growth and qualified tax free withdraw)。何為合格取款,為大學以上 (包括大學及研究院) 的教育費用取款。州內規劃費用(state program)可以從 2002 年開始使用,其他教育機構 ( other eligible institution ) 費用可以從 2004 年開始使用。
3,受益人領取 529 帳戶收入,不會影響其他稅務優惠(諸如免稅額、減免額)。
4,有效控制,靈活使用。帳戶可以始終控制在父母(或祖父母)手中。帳戶主人保持取款的決定權;隨時可以改變受益人。這個小孩(或孫子女,下同略)不讀大學,可以將受益人轉換成另一位小孩;如果小孩都不願讀書,帳戶主人也可以將這筆教育基金用之於自己的再深造,再去拿個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如果帳戶主人急需用款,用之於合格教育費用之外的其他開支,需一次性罰稅10%,外加贏利交稅,這也實在不算嚴苛。首先,您可能已經有多年贏利沒有納稅,您現在是一次性上稅,外加10%也許仍然有賺頭。其次,其他退休金方案亦不過如此;然而,不會一次允許投入如此龐大的資金(10 萬元)。其他同類教育基金方案,如:教育基金 IRA,UGMA/UTMA 可就沒有這樣方便了。
5,利於遺產規劃。通常條件下,529 計劃中的資產不列入帳戶主人的遺產,自動轉入受益人名下,不需要交納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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