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協會主辦社區文化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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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協會南佛州分會會長鄧詠嫻主持『回顧歷史展望未來』座談會

香港貿易發展局邁阿密辦公室主任張維聰(Winchell Cheung, 右)及佛州亞裔聯盟主席(Asian-American Federation of Florida)伍萁臻律師(Kee Juen Eng)在『回顧歷史展望未來』(Lessons from the Past, Building for the Future)座談會中主講

【本報訊】由美華協會南佛州分會主辦的『回顧歷史展望未來』(Lessons from the Past, Building for the Future)座談會﹐十月二十七日中午在亞裔社區服務中心(NANAY, The Asian Pacific American Community Center)舉行﹐這是第四次社區文化座談會(Cultural and Community Forum)﹐以中國文化為主題﹐前三次分別為菲律賓、泰國及回教文化。座談會每次由不同國家代表主持﹐目的在增進對各國文化的了解﹐並促進彼此的聯繫與團結。
當天主講人包括香港貿易發展局邁阿密辦公室主任張維聰(Winchell Cheung)﹐佛州亞裔聯盟主席(Asian-American Federation of Florida)伍萁臻律師(Kee Juen Eng)及美華協會南佛州分會會長鄧詠嫻等。張維聰主要針對中國在經濟發展的議題﹐鄧詠嫻以華人對政治的參與為訴求﹐而伍萁臻則回顧華人在美國的歷史及人權追求的歷程。
華人在美國的歷史可謂一片滄桑﹐從1785年首次記錄的三位船員在巴第摩(Baltimore)登陸開始﹐經歷加州的淘金熱﹐成為建造美國東西鐵路的功臣﹐其間多少辛酸的迫害﹐包括1872年華人不准法庭出庭作證﹐1882年的反華條款(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等﹐從鐵路工人、洗衣店﹐到今日的工程師、律師以及眾議員(吳振偉)與州長(駱家輝)﹐華人在美國仍然受到歧視。伍萁臻律師提到1913年加州通過外國人土地所有權法案等(Alien Land Law)﹐當時規定不能成為美國公民的外國人(包括中國人)不能擁有土地﹐佛州也在憲法中列入此一歧視規定。加州在1956年已取消此法案﹐可是目前佛州憲法仍然明文規定﹐沒有資格成為美國公民的外國人仍然不得擁有土地的條文。雖然當時不能成為美國公民者﹐現在已可透過歸化入籍美國﹐因此憲法此項規定等於不發生作用﹐可是卻仍然是種族歧視的一項憲法條文﹐有待華人努力爭取去修憲取消。因此鄧詠嫻也在會中鼓勵聽眾入籍美國﹐爭取投票權﹐積極參與政治活動﹐推動立法改革﹐爭取應得權益。
當天也有雜耍餘興節目﹐並有晚餐招待與會人士。同時也預定十二月中旬將舉辦第五次座談會﹐並以日本文化為座談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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