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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通告第三國簽證恢復辦理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接獲國務院通知,開始受理第三國簽證,民眾可透過上網或九百號電話預約的方式到加拿大或墨西哥領事館辦理第三國簽證,然而移民律師建議民眾預約後最好等待五天,確定沒有收到取消通知,才作進一步的行程安排。 
移民律師指出,根據北美協定,到加拿大或墨西哥申請第三國簽證的民眾,即使沒有獲得領事館批准,申請者仍可持有效的I-94回到美國,為過去許多原本持有F-1學生簽證的華裔留學生在美國找到工作、取得H-1短期工作簽證後,到第三國轉換美國簽證的一個安全途徑,但受到九一一恐怖襲擊的影響,國務院與移民局重新檢討本土與邊界的安全問題,同時延續對阿拉伯國家簽證申請者延後二十天作業時間的決策,因而在十一月中旬宣佈暫停受理第三國簽證。 
根據美國駐加拿大與墨西哥領事館確認,自十二月六日起國務院第三國簽證恢復辦理,民眾可致電1-900-443-3131或上網www.nvars.gov預約查詢;然而移民律師建議民眾最好再預約後等候五天,接到簽證包裹、確定沒有遭取消後,再作行程安排。 
受到恐怖襲擊的影響,美國提高對北美邊境的安全檢查,也可能更改原先北美協定中三十天內持I-94進出美國的規定,一旦停止到加拿大或墨西哥申請第三國簽證,將使一些因特殊原因沒有辦法回本國申請簽證的人士大受影響;雖然中國大陸、台灣、及香港出生的民眾較不會受到衝擊,但移民律師還是建議簽證有問題的民眾在此時最好不要出境,否則可能無法返回美國。

在墨、加辦第三國簽證行不通
非移民簽證當考慮其它選項

自從美國國務院在日前宣佈在墨西哥及加拿大停止辦理不屬於轄區內第三國人士的簽證申請,造成許多需要到美國境外延期、變更或重新申請簽證的外籍人士很大的不便。移民律師指出,目前國務院尚未表示何時可恢復申請第三國簽證,但他強調,第三國簽證並非所有申請非移民簽證人士唯一的選擇,包括H等簽證的持有者,仍可在簽證過期之前或之後,在美國國內申請新的簽證,而不需要到第三國進行面談。 
國務院自十一月十六日起全面暫停網路及電話預約至美國在加拿大及墨西哥的領事館申請第三國簽證的話,如果申請人非加拿大與墨西哥國籍人士,而有意到這兩國申請第三國簽證的話,很可能被困在這二個國家而無法回來。他指出,一個持有E、H、I、L、O或P簽證的持有者,可以在簽證過期之前或之後,在美國國內申請新的E、H、I、L、O或P簽證,而不需要到第三國去進行面談,這類人士在目前的情形下,不妨考慮向美國國務院提出簽證申請。 
如在美國國內申請簽證的延期,申請人必須提供一個有效的護照原件,同時,這個護照必須最少還有六個月的有效期,並且留有一空白頁可放新簽證印章,同時,護照上必須有上一次的E、H、I、L、O和P簽證印章,上一次的簽證的有效期必須在六十天以內,或者簽證過期沒有超過一年者才能申請。 
移民律師補充說,申請人還要有入境美國時海關給予的I-94小白卡原件,如果I-94上面的居留期限已經過期,申請人必須提供有效的移民局身份延期批准書,也就是I-797,同時需要有效移民局E、H、I、L、O和P身份的移民局批准書原件。移民律師指出,還要有申請人雇主的介紹信,此文件須介紹公司的背景、工作的性質、申請人的資歷等內容,這些必須使用僱主的信紙及需有公司負責人的簽名。另外還要填好一張OF-156表格、一張照片及簽證申請費四十五元,再把以上所有的資料寄到國務院。 
已經持有上述簽證者可將護照寄到國務院簽證加簽辦公室申請加發簽證,如果申請人在簽證尚未批准前必須離境的話,可以向國務院申請退件,但在再入境前必須事先在海外取得簽證,至於B及F簽證的持有者,則不適用這項加簽申請,這類人士必須回到原母國提出簽證申請。 
這項取消境外美國領事館處理第三國人士簽證辦理的暫時性措施,是繼國務院規定中東國家籍十六到四十五歲男子申請簽證者,全部都至少要有二十日等待背景調查期間後,另一項暫時性的簽證緊縮辦法,以往在美國境內變更非移民身份者,如要免於出境後身份失效,則可到加拿大及墨西哥美國領事館,把非移民身份調整為非移民簽證,就可免於回到原居地或出境後身份失效無法回到美國的問題,這種做法的優點在於即使被拒絕,仍可以原來的非移民身份過境回到美國。 
一般而言,向國務院申請簽證加簽需約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但由於國務院的郵件處理中心前陣子關閉,同時美國在加拿大及墨西哥的領事館暫停審理第三國簽證,目前國務院處理延期的進度嚴重落後,約需二到三個月才能取得簽證,有意向國務院提出簽證加簽的人士,最好事先計算好時間,以免延誤自己的行程。

專業執照與H-1B的申請

在美國﹐H-1B簽證是一種讓專業的外籍人士從事專業工作的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H-1B的申請特別適用於工程師、教授、研究員、電腦軟體工程師和其他專業人士。對於某些特定的工作﹐專業執照是申請H-1B必備的文件。
在美國﹐H-1B簽證是一種讓專業的外籍人士從事專業工作的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一般而言﹐H-1B的申請必須符合兩項要求﹐第一﹐顧主必須給付H-1B工作者勞工部所規定的最低標準薪資﹐第二個﹐申請人必須證明她有學士或同等學位或經驗。H-1B的申請特別適用於工程師、教授、研究員、電腦軟體工程師和其他專業人士。在H-1B申請中﹐僱主是申請人﹐而這個外籍工作者則是受益人。 
根據H-1B申請的規定﹐特定的申請人可以在沒有專業的執照情況下﹐在擁有專業執照人士的監督下工作﹐最常見的例子是實習醫生、實習藥劑師、或者是實習工程師均屬於可以在沒有取得專業執照前﹐以"實習"的身份申請H-1B的簽證。 
然而﹐對於某些特定的工作﹐專業執照是申請H-1B必備的文件﹐例如﹕公立學校的教師。近年來﹐許多州規定外籍人士必須有合法工作的身份才能申請社會安全碼﹐相對的許多州也都規定在沒有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的情況下﹐就無法取得專業執照。 
這樣一來﹐使得許多申請H-1B簽證的受益人都碰到相同的難題﹐雖然該專業領域需要執照才能申請H-1B﹐但是許多州卻規定在沒有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的情況下﹐就無法取得執照﹐而影響了H-1B簽證的申請。麻煩的是﹐若是申請人不在美國境內的話﹐社會安全局是不會發給社會安全號﹐這樣一來﹐也使得許多應該可以批准的H-1B申請無法獲得移民局的批准。 
針對這個問題﹐移民局最近發出備忘錄加以修正。移民局在備忘錄要求審理H-1B簽證的移民官員在特定的情況下批准沒有執照的申請﹐並給予一年的H-1B有效時間。這個H-1B的批准的前提是以此案件受益人之所以沒有執照﹐是因為沒有社會安全碼的緣故。一旦H-1B申請人申請延期時﹐移民局就會要求受益人提出擁有相關的執照的證明﹐否則是不會給予批准的。至於在不需要社會安全碼就可以取得專業執照的其他州﹐是無法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取得H-1B的批准的。

2002年1月14日開始實施LCA表網路登錄

勞工部預定開辦網路LCA表的網路登錄系統﹐目前相關的法規已經研擬出來﹐並已公佈在聯邦公報上。預計從2002年的1月14日起﹐申請H-1B的人士就可以直接在網路上向勞工部提出LCA表的申請。 
LCA表是申請H-1B工作簽證所需要的表格﹐現行的制度是由申請人填表後以傳真或郵寄的方式寄給勞工部後﹐等待勞工部傳真回覆申請人的薪水是否合乎勞工部的最低薪標準﹐通常需要幾天的時間才能收到勞工部的回覆﹐如果以郵寄的方式申請的話﹐則需要更長的時間。 
即將實施的網路登錄LCA表則是由僱主在網路上登錄後﹐僱主會在幾分鐘之內收到勞工部的批准﹐僱主在收到批准後﹐必須印出一式三份的LCA表 (ETA-9035E表)並在表上簽名﹐一份存在公司檔案留底、一份放在公司供檢查、另一份則在為外籍員工申請H-1B時一併附給移民局。 
未來政府還會整合網路簽名系統﹐僱主可以直接在網路上簽名﹐就不需要印出後再簽名的這個程序了。至於現有的傳真及郵寄提出申請的方式﹐勞工部仍然維持有效﹐以便讓不習慣以網路進行申請LCA表的僱主可以提出申請。 
有意了解勞工部這個新的LCA網路登錄的人士﹐可以至﹕ http://www.lianglaw.com/ETA9035E.htm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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