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雙親林清岳更二審仍判死刑

    

華僑新聞首頁

 

 

 

 

 

【本報訊】三年前震驚社會各界的林口鄉青年林清岳弒殺雙親案,台灣高等法院十四日更二審宣判,合議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清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蘇彥哲、劉玉薰、賴英毓三人都被認定是殺人共犯,撤銷一審較輕刑度的判決,改依共同殺人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十年;劉、賴二人各判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 
一審時,蘇彥哲判刑八年、劉玉薰判刑五年、賴英毓判刑一年二月。三人昨日更審遭改判重刑的原因是,合議庭調查後發現,三人自始就和林清岳共謀殺人,且在謀議過程中,還商討如何偷藥等作案細節,並非如一審認定只是殺人幫助犯,應依刑度較重的殺人罪判刑。 
高院合議庭12月13日宣判,在押的林清岳被提訊聆判後,一改往昔毫不在乎的神情,表示非常後悔犯下殺害父母的罪行。由於他羈押在看守所後,潛心向佛,也因此合議庭宣判後,特別勸諭林清岳,應該利用有生之年,將以前和父母相處的情形,以及學佛以後的心靈感受,用文字寫出來,提供其他青年人警惕。法官的勸導,林清岳表示會照辦。 
林清岳不滿父母管教甚嚴,就在八十七年十月十一日凌晨,夥同女友賴英毓、劉玉薰等人,將熟睡中父母林銀樹、曾玉甘亂刀砍殺一百多刀後,還對父母注射從醫院偷來的氰化鉀毒藥,以求致死。林某等人行兇後,並在現場縱火湮滅證據,再離家逃逸。這件殘忍的弒親命案傳出後,社會各界譁然。


  焦點消息  |  特別報導  |  華人社區  |  台灣新聞  |  大陸新聞  |  佛州消息  |  專題評論  |   現代專欄  |  
宗教世界

 文藝天地  |  阿修伯專欄  |  飛將軍論壇  |  高資敏專欄  |  詩中畫畫中詩  |  前期存檔  |  華僑新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