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邁體衰的新移民無權享受社安福利   楊坤蘭

華僑新聞首頁

 

 

 

 

 

楊大姐:
你好!我非常喜歡你專欄中談到些美國法律與福利問題,為新移民解決了很多疑難。今有兩個問題,懇請你在百忙中予以解答:
一、我與美國公民結婚,於一九九九年九月持移民簽證來美國,但現在之綠卡是有限制性的兩年綠卡。依移民法規定,與美國公民結婚,持綠卡三年後即可申請公民。請問此三年是否包括有限制綠卡的兩年,還是拿到永久綠卡後三年。何時我可申請美國公民,從申請到批准大概需要多久?
二、當我成為美國公民後,我想申請我父母移民來美國。但他們已年近七旬,年邁體弱,從未在美國工作過。而美國醫療費高若天文數字,如果他們生了病該怎麼辦?根據他們的情況,可否有權享有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或救濟。能享有社安福利金嗎?到那個部門申請?請把電話及地址告訴我好嗎?
阿那桑那州小燕

小燕女士:
今簡單回答你的兩個問題:
一、美國政府鑑於很多人為綠卡而假結婚,故於一九八九年通過防止移民婚姻欺詐法案。限定因婚姻而獲得綠卡者,如拿到綠卡時,結婚尚不足兩年,則僅能獲得有效期為兩年的「臨時綠卡」,或稱「限制性綠卡」。在兩年居住條件到期前九十天內,夫妻兩人聯合簽署I-751,以證明其婚姻真實性始能獲得永久綠卡。
據我所知,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後即可申請公民,應包括持臨時綠卡的兩年。換言之,在拿到永久綠卡半年後,就應將申請公民表送上去,當移民局審核後,請你去面談時,即滿三年。移民法經常改變,你最好商詢移民律師。聽說最近已不須要經過臨時綠卡階段,直接發給永久綠卡,但核准綠卡前的審查期較長。由申請公民到核准大概須一年到一年半。
二、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會讓你失望。社安補助金是為六十五歲以上、貧苦公民所設立的救濟性福利,所以積蓄與收入都有上限。有了社安補助金(簡稱SSI)後才能申請州政府的醫療補助(Medicaid),非美國公民,僅持綠卡之移民耆老,除符合於以上老與窮兩個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
1、一九九六年八月廿二日以前入境的永久居民,過去沒有領有SSI者。必須要低收入,且盲目或殘障者始有資格申請。
2、永久居民在美國工作過十年,或夫妻兩人的工作積點合併計算達四十個(合計工作十年)者。醫如丈夫工作六年,妻子工作四年,兩人均可申領SSI。
你取得公民資格後,申請你父母來美,雖然他們年邁體衰,但他們並不符合上述兩條件之一,所以不能申請社安補助金(SSI)及州政府的醫療補助。何況你是他們的經濟擔保人。所謂經濟擔保人,就是要保證他們的生活,不致成為納稅人之負擔。所以他們來後,你必須負擔他們的醫療費。也許過幾年後,你能提出有力的書面證明、申訴你為父母準備的生活費已用光——譬如嚴重疾病,龐大醫藥費。那時可去州政府Department of PubIic Aid申請些補助。所以他們付的醫藥費收據應妥為保留。Department of Pub1ic Aid之電話,可由電話黃頁或網路上查得。關於社安問題可打電話800-772-12I3。

每週一諺: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A man can not be judged by his appearance, nor can the water in the air be measured by a bucket.)

巧聯妙對 吳鳳墓聯
伏屍一人,流血五步;
傳名萬古,遺愛千秋。


來信請寄:
Kuen-Lan Chao
P. O. B0x 681254
Schaumburg, IL 60168-1254


  焦點消息  |  特別報導  |  華人社區  |  台灣新聞  |  大陸新聞  |  佛州消息  |  專題評論  |   現代專欄  |  
宗教世界

 文藝天地  |  阿修伯專欄  |  飛將軍論壇  |  高資敏專欄  |  詩中畫畫中詩  |  前期存檔  |  華僑新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