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華文教基金會獎助金


    四月三十日前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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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學術團體或著作人出版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或期刊,以及獎勵海內外學者從事華僑學術研究,特別設置獎助金,凡合乎資格者,請於四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
由於經濟景氣持續低迷,銀行利率頻降,海華文教基金會的收入亦受到大幅度影響,所以今年的獎助金額將予調降。至於申請期限,以往為一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今年因辦法修正延後公告,所以申請期限順延至四月三十日截止 。
有關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及期刊出版獎助辦法,其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的學術團體,或著作人即將印行的出版品。必須具備的要件包括:學術團體須登記滿一年以上;以未出版之著作或論文且未曾接受其他公私機構獎助者為限;出版品在獲選名單正式公佈之前公開上市,則取銷資格。
申請獎助的出版品類別分為:華僑文經類專(譯)著;華僑社會、歷史類專(譯)著;僑政類專(譯)著;僑教類專(譯)著;以上四者之專(譯)著類或綜合類期刊。專(譯)著類每種不得少於八萬字,期刊類每期不得少於八萬字,五篇論文。申請獎助之出版品限以中文發表。
獎助金額由該基金會依審查成績暨出版計畫核撥,最高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並致贈榮譽狀。其他有關獎助方式及申請手續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電話:2314-5080。
另外,華僑學術研究的獎助項目分為:專題研究計畫研究獎助費(未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及代表作研究獎助費(一年內已出版或發表之代表作)。申請人僅能就前兩項種類中擇一提出申請,也不能以不同的專題研究計畫題目或代表作,同時申請兩份研究獎助費。研究成果作品或代表作內容字數不得少於二萬字。
獎助等級分甲種、乙種及丙種。甲種獎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四萬五千元;乙種獎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三萬元;丙種獎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二萬元,均致贈榮譽狀。至於甲、乙、丙三級的申請資格及相關問題,亦請逕洽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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