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二○○○年總統大選-作票      

                                                       高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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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選風敗壞,遍及中央基層

陳水扁競選的政見支票,兌現率注定奇低,因為其中有許多當初就知道必定是「芭樂票」了,當時只是為了爭取一些求近利的選民來打擊對手。陳總統當選後,為他擬政見的謀士正忙著擬跳票的下台階。競選諾言,一般都在任期將滿才說明「盡了力,但做不到」的原因,很少看到就職前後,就向自己的政見說再見的。
五二O總統就職演說,儘管眾所矚目的是兩岸關係,陳總統最主要的宣示其實是決心力求民主政治的公平正義。在演說中,陳總統明確表示清流共治的目標。他指出:
「清流共治」首要目標是要掃除黑金、杜絕賄選。
基層選舉買票賄選的文化,不僅剝奪了人民「選賢與能、當家作主」的權利,更讓台灣的民主發展蒙上污名。
今天,阿扁願意在此承諾,新政府以最大的決心來清除賄選、打擊黑金……還給人民一個清明的政治環境。
多年來,台灣的選舉舞弊文化早已瀰漫全國各階層的選舉,並不止於「基層選舉」,其腐敗的程度也不只限於「買票賄選」。
國民黨的黨工詹碧霞在八十九年初出版的《買票懺悔錄》中就直言指出:「最真實、最直接地作票、買票與黑道掛勾,從總統選舉到村里長選舉都有。」
當然,總統的就職演說,將「灣的民主發展蒙上污名的罪責」,只輕輕歸咎於「基層選舉賄選買票」,顯然在移轉注意力。這是個很機巧的粉飾,否則難免使人立即聯想質疑到這場二○○○年的總統選舉也不公正」,而使演說的第一句「這是一個光榮的時刻」,都說不順口。但無論如何,事實是迴避不了的。台灣選舉的舞弊文化確已普及每一階層的各類選舉——這次總統大選也不例外。
追溯中華民國選舉史,「買票賄選」是始自總統選舉,曹鯤總統實是「買票」的先進大戶。政府遷台後仍由國代間接選舉總統,國代老大要的票價更是逐屆獅子開口。國民黨的政權、權力是由上而下的,買票、作票,自然也是上行下效。詹碧霞的經驗談,證實了選舉舞弊是「從總統選舉到村里長選舉都有」。
早年國民黨一黨掌控「選舉」,幾乎每「選」必勝。黨外人士為爭取選舉的公正、公平,可說是前仆後繼、犧牲甚巨。其中辛酸無奈,恐非這一代的政治人物所能想像。對選舉腐化的抗議,尤其是針對選務人員的「作票」,戰場由街頭的群眾運動,到法院的訴訟雄辯,群眾的憤怒吶喊的確產生了某種程度的嚇阻作用,使「作票」的手法不再公然粗魯,而化為隱密細緻。至於訴諸司法,在那司法沒有自主的時代,與其說是為了平反,不如說是為後人記錄歷史,並用以教育新一代的政治人物。這些早期的選舉奮鬥史部分寫入了三本書裡:一、《虎落平陽?選戰官司——郭雨新》(林義雄、姚嘉文合著);二、《古坑夜談,雨傘下的選舉》(林義雄、姚嘉文合著);三、《選舉萬歲》(林正杰、張富忠合著,在台灣列為禁書,在海外發行)。要了解台灣選舉的艱辛歷程,這三本書不可不讀。

選舉抓狂症候群

民進黨成立後,逐步在各縣市執政,現在則拿到了中央政權。但選舉的公正並未因民進黨執政而達到,這是最令人失望、痛心的。
民進黨自己辦的黨內選舉,由黨代表到黨主席,問題重重,依舊賄聲賄影。兩年前的黨主席選舉,有人重複投票六、七次,更有砸票匭的暴力行為,民進黨籍監委黃煌雄曾為文批評民進黨傳承了國民黨的劣質選風,其他黨外大老也頗表憂心,但民進黨選風仍然絲毫末見改善。總統大選時,投票日停止競選活動當天,南部地區的民進黨助選員還公然強勢在投開票所拉票,其作風彷彿讓人又見到了當年國民黨那些得「勢」忘形的黨工。
公元二○○○年,民進黨已是正港的執政黨,是年五月二十八日舉辦了黨代表、主委的選舉,雖然過程還算平和,但並非自發性的,因為「動員了大批警力維持秩序,會場嚴格管制」。「大軍壓境」的選舉,顯然缺乏了民主選舉的祥和與善意。
選後次日,中國時報的大標題是「民進黨黨內選舉,選風向下沉淪」,副標題是「冒名投票、賄選傳聞不斷,後壁傳出千元行情,高市更有人頭大戶派車接送選民,配票、換票等」,同年七月十六日,民進黨改選中常委,報載:「此次賄選買票,除了傳統押人入場、亮票與監票外,綁票手法更是翻新,賄選行情與買票基礎層面擴增」。新的執政黨,選風竟如此沉淪,該黨執政的政府辦選舉,選風又將如何?
台灣人對選舉很感興趣,且愛憎交錯。一面讓選風沉淪到難以挽救,另一面又將選舉推廣到連大學校長、法院庭長等,都統統入「選」。為了當選個「長」,請客送禮加上搞謀略是最起碼的拉票玩意兒了,教界、法界清風亮節不再,「一臉政客」呈現在做作的笑臉上,畢竟往日的部屬,已成了「票主頭家」了。
過去很單純的學生會長,現在也選到全校雞犬不寧,「作票」也上場了。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台大改選學生會會長,選後因爭議而不開票,由學校的課外活動組保管票箱。隔天台大行政大樓(台北帝大時期所建,屬古蹟)紅磚牆被白色噴漆寫上「何寄澎下台」、「劉懷勝作票」(何是台大學務長、劉是課外活動組主任),窗戶上也被噴了個「幹」字。何、劉兩位老師否認介入選舉,並表示「對於選舉抹黑文化侵入台大校園覺得很心
痛,學生再怎麼不滿,也不應該毀損學校古蹟」。
台灣選舉的怪現象特別多,在最溫和的醫學專業學會上,為了選舉,也可看到女醫師怒不可遏地撕毀選票,男醫師拍桌咆哮怒斥「作票」,這些是不是都屬於台灣選舉的「抓狂症候群」?
立法院過去有個通病叫「燈來瘋」,是指立委平時昏昏欲睡,但見到媒體的鎂光燈一亮,個個就奮不顧身,像飛蛾撲火般往前推擠亮相,有時甚至引發打群架的場面。「燈來瘋」也是選舉的「併發症」,因為部分選民很欣賞驍勇善戰的「鬥士」立委,立委也就不得不犧牲色相了。選舉本是好事,但由於「不公正」的病毒入侵,使選舉病態畢現。
台灣惡劣選風早已擴散於士、農、工、商各類團體的選舉中。其中最惡劣的是農會選戰的文鬥、武鬥,鬥奸鬥險,真可寫成「天龍八部」。現在就錄一節前法務部長廖正豪的演講:
今年(八十六年)元月三十一日我得到一個報告:彰化芳苑地區的農會在進行選舉時,其候選人找來一個黑道幫派的殺人通緝犯,帶了幾個人,公然出現在芳苑二林地區試圖主導選舉。有一名鄭姓人士因支持別人,被該黑道分子率眾以槍押走。
實際的情況是,一月三十一日鄭姓人士被押走,二月一日天還沒亮就被帶到山上打了一頓,再挖個坑把他活埋了。各位想想,現在是什麼時代?我們講民主、法治、文明,但這個通緝犯竟大搖大擺出現,介入選舉,還把人活活埋掉,簡直不可思議。
這名介入選舉的黑道殺手,就在陳總統就職之前,靠著內應外合而大搖大地擺走出監獄大門,雖然現在被緝拿歸案了,但在逃亡期中,這名殺手又讓與他有選舉恩怨的人不寒而慄。這名殺手在惡質選風裡扮演的角色,很值得新執政者研析,並思考如何挽救台灣的選舉。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台灣民主的選舉歪風,絕不僅止於「基層選舉」,也不只限於「賄選買票」,必須全面去追究、去搶救了。 

司法袒護賄選作票

令人詫異的是,台灣人民對選舉不公的容忍度極高,高到幾乎麻木了。但最令人憂心的還是法院的袒護態度,幾乎所有選舉弊案的訴訟,到頭來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與其他先進民主國家,絕不容政治遭受不公平選舉所污染,觀念上落差甚多。
在民主國家,選舉絕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候選人若被證明有買票、作票行為,不但當選無效,且要負相當重的刑責。即使間接的違法競選,也會被追查到水落石出。例如:尼克森的水門案、印度甘地夫人動用公教人員助選案,雖非買票、作票,但這兩位國家領導人都因入違法而下台。尼克森因新總統特赦而免去牢獄之災,甘地夫人則接受六年內不得從事公職的判決。這兩個選舉違犯的案例內容,若發生在台灣,準是沒事,縱使有人提出告訴,法院也是連理都不會理的。
過去司法沒有自主,在以黨領法的時期,雖然買票、作票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但法官不辦也罷了,卻進一步以選務人員的「公正性」不容懷疑而加以包庇,就橡皇后的貞操,若受到懷疑,帝統傳承就出問題了。不公的選舉是維護政權的利器,當然就更不容懷疑了。這種心態在一九七七年中壢事件中很露骨地顯現出來。在事件中檢舉作票的證人,竟被法院以偽證罪判處徒刑,判決書上是這麼寫的:
……查被告以牙醫為業,曾受高等教育,竟汎泯滅良心,於偵查中為虛偽之陳述,任意誣衊依法執行任務之選舉監察人。
執法的人違法了,更應嚴辦。但法院採取這種「不容懷疑」的駝鳥心態,不僅是在縱容、鼓勵不肖的選務人員作票,還反過來嚇阻正義善良選民的舉發。自此,選風當然會一直往下沉淪,外人還以為選舉已完全公平公正了。
中壢事件後又過了二十年,在一九九七年,儘管司法獨立了,包容選舉舞弊的作風卻沒改變,且看是年法官對台東縣議會副議長賄選案「從輕發落」的判決書如此寫著:
正副議長選舉乃政治行為,由於歷史、社會的外在環境之制約,賄選幾成吾國選舉文化之一,馴致為政治人物的假性規範,既係假性規範,又係政治行為,顯乏反社會意識,其可責性,在政治改革之前,本屬不大。
偵審程序所受教訓已刻骨銘心,彼等當知所惕勵;應無再犯之慮,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當。
法院已認定賄選是「文化」、是「規範」、是「政治行為」,那麼不賄選買票的政治人物,反而是缺乏文化、未受規範、不懂政治行為,能生存下去嗎?號稱民主法治的現代國家,連執法者都放棄「法律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原則,沒有立基於法治的民主,將是什麼樣的民主?
法務部調查核對民國八十三年台灣地區選出的八五八名縣市議員,發現其中有犯罪前科及黑道幫派背景的竟達二八六人,占了三分之一,民國八十四年、八十五年情況不但沒有改善,還更惡化。
買票、作票的「黑金」選舉所產生的,應該就是這樣的「黑金」結果。更令人擔心的是,本沒有作奸犯科的人,恐怕在大染缸裡,也很快同質化了。劣幣逐良幣,不黑金的話,下次選舉就會被淘汰出局。在黑金結構下,「選舉沒師傳,提錢來摃就是」,台灣的選舉花費之大,恐已不是善良正直的一般人能負擔得起的。
陳總統能在就職演說裡標舉出:「新政府以最大決心來消除賄選,打擊黑金」,顯示出他很了解「消除賄選」,應是優先於「打擊黑金」。二者是相互為用的,但公正選舉才能產生正直的人,正直的人才會、也才能打擊黑金。政治畢竟是以人為主,以人為推動力,黑金政治也是人所造成的。選舉如果不能在擇人的程序上達成棄邪歸正、選賢與能,而仍然陷於棄「正」歸「邪」,選「黑」與「金」的漩渦裡,就永遠沒有足夠正直的人來掃除黑金,所謂「清流共治」,將只是口號而已。
法務部長陳定南的施政報告指出「全國總支出為一兆七十多億元,依李遠哲等社會賢達所指,各級政府貪污浪費掉的金額都在三、四成左右,約計新台幣五千一百億元,因此肅貪掃黑是法務部第一優先政策。」陳部長不要忘記,這驚人的貪污所浪費掉的錢,是選舉的「贏家們」——當選的行政首長、民意代表與他們的屬下或所監督的人搞掉的。不以革新選風、嚴辦選舉舞弊為首務,到頭來恐怕又會因無正直之士相輔,落得孤臣無力可回天,中原回首盡黑塵!
一位美國政治觀察家看穿了台灣的一場大選後,笑著說台灣有許多「偉人」參選,他們用錢買票,竟是為了爭取奉獻服務民眾的機會。他們比證嚴法師等宗教家更偉大,因為宗教家還要大家捐款。
這些「偉人」當選後,為台灣造就什麼「偉績」?答案就是陳部長所指出的「一年貪污浪費掉五千一百億元」!

新政府須有大決心

陳總統聲稱要「還給人民一個清明的政治環境」,第一件事應是還給人民一個「公正的選舉」。廖正豪擔任法務部長時,曾提出查察賄選的不變原則就是「沒有底限,沒有上限,沒有時限」。每次大小選舉後,儘管朝野全都批評選風敗壞,但又認為選過了,當選、落選都決定了,這次就不要再計較、再追究了,下次選舉則絕對不容許再有買票、作票了。
結果是「下次的選舉」到來時,又再次沉淪。一樣的說詞,再重複說一遍,「哦!又選過了,這次就算了。下次再說!」周而復始,台灣的腐化選舉,就像迴旋的噩運,如影隨身,何時擺脫得掉?刻意宣傳「民主進步,選舉公正」,只是一再粉飾「金玉其外」,只會更加重「敗絮其中」,更惡化黑金政治。
陳水扁競選的政見支票,兌現率注定奇低,因為其中有許多當初就知道必定是「芭樂票」了,當時只是為了爭取一些求近利的選民來打擊對手。陳總統當選後,為他擬政見的謀士正忙著擬跳票的下台階。競選諾言,一般都在任期將滿才說明「盡了力,但做不到」的原因,很少看到就職前後,就同自己的政見說再見的。
政見儘管含糊,但總統就職演說不只是舉國、且是舉世矚目的宣示,且是接在盡忠職守的「謹誓」之後所做的宣示——「杜絕賄選」,還民「清明政治」,陳總統、執政黨和新政府應該真有「最大決心」,我們且拭目以待。
阿扁要信守承諾,若要不讓全民失望,帶領全民走出腐敗選舉的噩運,必須踏出第一步:
一、請作為執政黨的民進黨,好好檢討「這兩次」(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七月十六日)的黨內選舉,追查買票、作票的事實真象,糾正弊端作為示範,不可等到「下一次」。
二、請新政府的內政部、法務部檢討「這一次」(二○○○年三月十八日)總統、副總統選舉,追查買票、作票的事實真象,糾正弊端作為表率,不要等到「下一次」。
此次總統選舉的員林賄選案,彰化檢察署對地方的部分已經查證得相當清楚了,已扣押了四人,筆錄近二百人。買票的金錢來源必須往上溯,才能追查到金錢的源頭。新政府如有決心從總統候選人競選總部做財務清查,則不難查出買票金錢源頭,也可查明買票是個案或是系統全面性的買票,至於此次選舉的作票案,在本書已具體列舉。筆者與林壽山委員對甲仙、台南二案也撰述了詳細的調查報告。事實上,這些作票案是已水落石出的,只等待公權力介入貫徹。要杜絕賄選,消除作票,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從徹底查辦「這一次」大選的弊案著手。
如果又說從下次選舉開始,那又墮入輪迴了。淨化選舉,改革選舉,請從現在進行﹗且借用民進黨政論家郭正亮教授的讜言:

每一個時代,都是大時代
所有的改革,都是現在式

容筆者再次強調,「現在式」應是指「現在進行式」!

(第九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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