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策顧問性侵害 

  立委律師論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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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國策顧問陳朝傳,涉嫌性侵害「X小姐」,被士林警察分局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聯合報五月十五日第五版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現年三十五歲的「X小姐」十四日由律師王清峰、立委謝啟大陪同召開記者會,指控國策顧問、士林紙業董事長陳朝傳涉嫌假介紹工作之名對她性侵害。謝啟大同時強調,根據新修刑法的精神,即使案發時陳朝傳已經不舉,但以異物侵害也是強暴既遂犯,北市士林分局以「強暴未遂」移送陳朝傳,根本就是「有問題」。 
謝啟大批評陳朝傳身為國策顧問,對婦女性侵害在前,事後還一再恐嚇「X小姐」,表示自己是國策顧問,人脈廣,更認識陳總統,「妳關不了我的,而且我有辦法關到妳長頭蝨」。謝啟大要求陳水扁立刻解除陳朝傳國策顧問的職務,法院也應限制陳朝傳出境。 
「X小姐」十四日下午由謝啟大、王清峰陪同舉行記者會,「X小姐」表示陳朝傳的三姨太「王阿姨」是她二姊的乾媽,「X小姐」和二姊常和王阿姨吃飯、泡茶,陳朝傳有時也會來,「X小姐」和二姊都稱陳朝傳「阿伯」。 
「X小姐」表示,今年五月五日,陳朝傳打電話給她詢問找工作的相關事宜,她回答目前正想到楊梅接受職業訓練,陳朝傳於是要她坐飛機到台北,由他來安排工作;不料到了台北,陳朝傳就將她帶到私人處所中性侵害。事發之後,她趁陳朝傳熟睡時逃出,由好心的路人協助報案、驗傷。警方隨後並回到現場逮捕陳朝傳,才拿回她的衣褲、皮包等用品。 
對於陳朝傳在晚報中表示他與「X小姐」早就認識、交往,並不是普通朋友;王清峰、謝啟大表示,這種說法只是意圖脫罪,因為如果「X小姐」與陳朝傳有特別關係,她根本不用找工作,只要向他伸手要錢就可以了。再說,「X小姐」當時是光著上身逃出現場,協助報案的四個人都可以做證,如果是兩情相悅,怎麼會這麼狼狽? 
謝啟大同時批評受理本案的士林分局「有問題」,因為自從八十八年刑法修正通過後,強暴罪的構成要件已經不只是「陰莖插入」。「肛交、口交或異物插入」都算是強暴,案發時雖然陳朝傳已經不舉,但還是用手指對被害人造成了傷害,這一點有驗傷單為證。因此本案不折不扣是「強暴既遂」,她呼籲承辦警方與檢察官要弄清楚新修刑法的規定。 
謝啟大要求檢察官立即限制陳朝傳出境,因為對於陳朝傳這種家財萬貫的人,檢察官竟然只以五萬元交保,陳朝傳極可能棄保潛逃。謝啟大也質問陳水扁總統,「這樣的人還適合當國策顧問嗎」? 
同版記者宋伯東台北報導︰國策顧問、士林紙業董事長陳朝傳涉嫌性侵害案,台北市士林警分局本月五日晚上受理後,隔天即依妨害自由罪嫌低調保密的將陳朝傳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陳朝傳否認性侵害,但被害人指證歷歷,且被害人的內衣褲留在陳朝傳房內,檢方初步認為陳有嫌疑,諭令五萬元交保候傳。 
同報記者許金龍專訪︰士林紙業董事長陳朝傳十四日坦承與X小姐有男歡女愛,發生過兩次以上關係,四月兩人還在台南飯店發生關係,當時X小姐曾要求陳朝傳代為清償兩三百萬元的房貸未獲同意。五月五日被控強暴那次,陳朝傳說,X小姐不但主動且甚至要求陳朝傳幫忙寬衣。陳朝傳說,「是她性侵害我」。 
作者依據「X小姐」的證言,立委謝啟大、律師王清峰的說法,認為陳朝傳身居國策顧問高位,擁有妻妾三人。樂享齊人之福,卻不知潔身自愛,發生性侵害「X小姐」之醜聞,未免傷風敗俗,為智者所不取。果然五月二十一日,總統已經停聘陳朝傳為國策顧問與作者預見相同。在下有詩為證︰ 
齊人有福不知安 
侵害單親何以堪 
國策高名盡掃地 
咎由自取吊郎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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