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席舟邁阿密分享美國政府採購經驗

李席舟(中坐者)在演講後和與會者合影圖中右一為前佛州台商會長林慶忠,右二為邁阿密台灣貿易中心主任龔維新,右三為現任台商會副會長徐彩惠。

 

 

 

李席舟

【本報訊】佛州台灣廠商聯誼會和邁阿密台灣世貿中心10月12日邀請來自休士頓,與美國政府有10多年採購經濟的李席舟,分享其採購經驗。

李席舟先簡介什麼是GPA?他表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為確保成員國政府商品和勞務合同中的透明性和公平競爭,於是在一九九四年烏拉圭回合中重新草擬一份新的「政府採購協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簡稱GPA)。據此,政府採購協定所規範之政府採購行為,限於政府機關為其自身目的所為者,且其範圍、目的性質係屬可對國外業者開放,並應適用國際公平競爭機制者。「國民待遇原則」、「無差別待遇原則」、及「公開透明化原則」是WTO政府採購協定的主要規範精神,在「國民待遇」條款底下,WTO的成員國政府對本地及外地的資本必須一體對待,不得有不同的待遇。政府採購協定是WTO複邊協定之一,並未強制WTO會員國加入簽署,而是採取自願方式簽署加盟,目前有包括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歐盟、芬蘭、法國、德國、希臘、香港、冰島、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韓國、列支登斯敦、盧森堡、荷蘭、荷屬阿魯巴、挪威、葡萄牙、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美國等二十八個簽署國。GPA的精神是互惠互利,相互開放某一門檻金額以上之政府採購市場;簽署國同意互相開放政府採購市場,不單可以更有效的運用資源,而且可以促進貿易,刺激經濟增長。他表示:「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若能再簽署政府採購協定 (GAP) ,就能和其他28個國家間同享向美國政府採購的互惠,而美國政府則是全世界最大的買主」。

  李席舟從1984年起就開始和美國政府做生意。他說,美國聯邦政府是全世界最大的買主,在2001年,其採購金額高達2,487億元,其中軍事用品佔採購金額的66%,非軍事採購則為34%(733億)。美國聯邦政府採購項目共近百項之多,幾乎人人都想?食,不過,像螞蟻吃大餅,要勤勞、契而不捨,更要未雨籌繆,認清角色、分工合作。

 對於台商要如何進入美國聯邦政府的採購市場,李席舟表示,可透過三個方式,如和原有的美國客戶連繫,自己上網路www.eps.gov查詢,或是和他的公司Safina合作,經由SAFINA賣給美國政府。

李席舟表示,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若能再簽署政府採購協議,就能和其他28個國家間同享與美國政府採購的互惠。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採購國,台灣廠商應該把握此歷史性的良機。他說,在台灣還未成為世貿組織成員前,台灣也賣產品給美國政府,但被限制在一萬元以下金額的買賣才可以做。

  不過,李席舟亦強調,想要賣東西給美國政府,一定注意品質管制、改善包裝,並要注意包裝箱上的條碼、標籤,以及UPC Code等。特別是在品管方面一定要注意符合軍事標準或一般標準如ISO 900等。

  有人提問,若產品是中國大陸製造,台商購入,是否可以賣給美國政府。李席舟表示,因中國大陸不願透明化,未加入協定。所以中國大陸製的東西不可享有互惠賣給美國政府。但是若產品是台灣製造,或是有51%的零件或成分是台灣製造,就可以享有互惠。李席舟表示,和美國政府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誠實,如果產品來源地有所不同,一定要加以註明,以免滋生困擾。

邁阿密台灣貿易中心由沈倩如秘書撰稿、蔡秀珍經理校稿、龔維新主任出版的「美國政府採購指南」,有很完整的美國政府採購資料,台商可多多利用,請店洽台灣貿易中心: (305)255-9191,或上網:www.taiwantrad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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