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政党可共同推荐候选人

【本报讯】行政院会日前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确立不同政党可以共同推荐一组正、副总统候选人。草案并明定总统、副总统就职未满一年不得罢免;罢免案否决后,在该被罢免人之任期内,不得对其再为罢免案之提议。总统、副总统可以分开罢免。

行政院长游锡责成内政部会同中选会加强沟通说明,协调立法院早日完成修法。

在候选人资格方面,草案规定,回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均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两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候选人时,该政党推荐书应排列推荐政党顺序。同一政党不得推荐两组以上候选人。两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者,各该政党推荐候选人得票数,以推荐政党数除其推荐候选人得票数计算。政党补助款,由共同推荐政党,共同具名领取。

草案规定,总统、副总统罢免案,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后,立法院应为罢免案成立之宣告。但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