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SARS捐款專戶接受樂捐  

【本報訊】為因應國內SARS疫情持續擴大,行政院業已成立SARS疫情災害應變處理委員會,中央各部會均依事權分工,集中資源對抗疫情。鑒於各界紛紛電詢捐款事宜,為響應同胞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行政院並已指示內政部設立SARS捐款專戶,接受各界樂捐。捐款方式:

(一)匯款:請逕匯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Head Office Foreign Dep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ICBC),帳號:「00709087816」;Swift Code:「ICBCTWTP007

(二)支票捐款:外幣支票抬頭請開立「內政部賑災專戶」;另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亦接受支票捐款,抬頭請開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再由捐款人個別逕寄內政部(台北市徐州路五號)或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市信義區110市府路一號東北區二樓);或由駐邁阿密辦事處代收後轉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