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與保險
問答專欄

全美證券交易會員 佛州保險注冊代表
 注冊財務計劃師 CFP
    

    李茂洪

Hallandale, FL魏先生問﹕

為何要購買傷殘收入保險?

答﹕傷殘收入保險(Disability Income)是在受保人因傷因病不能工作時﹐由保險公司補償全部或部份受保人的收入損失的一種保險。也就是說﹐它是保護受保人個人收入能力的一種保險。通常而言﹐一個人的工作收入能力是人生最大的資產。如一個 35 歲的人﹐假如他現在的年收入為五萬元﹐按每年成長 3% 計﹐他工作至 65 歲的總收入(未考慮稅

賦)為二百三十七萬八千多元﹐其價值遠比他的其它資產﹐如房子、車子要大得多。而出險機率要高得多。根據有關方面的資料﹕屋主無法繼續定期供款、被貸款公司提前收屋 ( Foreclosures ) 者﹐一半左右是因為傷殘喪失收入所致 ( National Safety Council Injury Facts )﹔在 1999 年一年裡﹐全美有超過四千四百萬的人傷殘(Morbidity and Mortality Weekly Report, Feb 23, 2001)﹔有三分之一的人在 65 歲之前會因傷病失去工作能力超過90天以上(Commissioners Individual Disability Table A)。

幾乎沒有人不給房子、車子購買保險﹐但很少有人為自己的最大資產 ----- 工作收入能力購買保險。根據我多年的工作經驗﹐大概有如下原因所致﹕

一﹐不了解有此類保險﹐不了解它的福利﹐當然也就不會投保。

二﹐認為社會安全有傷殘收入﹐所以不必購買傷殘收入保險。他們不了解社會安全傷殘收入有如下的條件﹕

1﹐社會安全傷殘收入不是人人都可以享有﹐鬚根據年齡、工作年限、及納稅紀錄。

2﹐社會安全傷殘收入者必須是﹕期望傷殘持續時間超過 12 個月﹐或者即將死亡(Expected to last at least 12 months or end in deatrh)。

3﹐社會安全傷殘收入者必須沒有能力從事任何可獲得收入的工作(Unable to engage in any gainful job)。

三﹐不少人認為自己的僱主已經給自己買了傷殘收入保險。而實際上﹐全美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並沒有為員工購買傷殘收入保險。不少人把工作環境中的工傷保險(Workers Compensation)當作傷殘收入保險(Disability Income)。實際它們有很大的差別。工傷保險為工作環境中的工傷提供賠償﹐並不負責工作環境之外的傷、病而喪失工作能力。

即使公司提供員工傷殘收入保險﹐常常還值得他另外購買﹕

1﹐額度太小、等待期太長。

2﹐可能要改變工作及僱主。

3﹐加買可以綜合考慮兩分保單的長短﹐進行取長補短﹐使福利相互補充﹐使傷殘收入的福利得到強化﹐又比沒有團體傷殘收入保單的人少付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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