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涉貪污三億罪證曝光

【本報訊】據多維社報導,台灣檢調單位調查「劉泰英案」時,意外發現李登輝貪污國庫的有力證據。由他擔任名譽董事長的台灣綜合研究院,竟在一九九九年竊取國安局約三億元,而且還是由台綜院派車載走一袋又一袋的台幣現金,這筆錢就是外交部歸還國安局一九九四年代墊支付南非的經費。這是涉嫌貪污國庫的錢,前總統李登輝、國安局前局長丁渝洲、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及國安局二處前處長黃國道都已明顯違法。 台灣蘋果日報引述國安局高層人士透露,外交部一九九四年為鞏固南非邦交,曾向國安局請求代墊一千零七十萬美元(約台幣三億多元),作為捐贈南非執政黨的費用。後來,外交部在國安局催促還款下,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七日以「極機密」方式行文國安局,向國安局表示將歸還這筆鉅額墊付款。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丁渝洲接替殷宗文擔任國安局長,三日後,國安局以盛昌公司名義,在農民銀行國外部開設帳戶,隨即收到外交部自紐約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帳戶匯來的一千零七十萬美金。

據相關文件顯示,一九九九年四月國安局由會計長徐炳強回函給外交部表示,國安局已在二月領取該筆款項,並由徐炳強蓋官章具名簽收。但這筆錢沒有進國安局的合法帳戶,而為了避免在轉帳時造成奉天密帳曝光,當外交部的錢一到位後,國安局立即銷戶,並將美金換成旅行支票。

三月二十四日,國安局先兌換二百九十萬美金旅行支票(約合九千萬台幣),將奉天密帳的差額補齊,剩下的七百八十萬美金旅行支票,就放在劉冠軍手中,由他分批把旅行支票兌換成台幣,再通知台綜院用車子一袋一袋的把現金載走,前後共載走二億八千萬台幣。二○○○年李登輝卸任後赴日本就醫的經費,就是由這裡支付。

為了在合法帳上列出收到的外交部款項,國安局以「暫收款」的會計科目,收下這筆在預算上無法歸入的巨款,再由國安局二處(大陸處)成立「固誼專案」,該專案所需經費為一千一百萬美金,一千零七十萬美金由「鞏案」代墊款支應,其它不足的三十萬美金則從國安局二處的法定預算支應,在帳面上這筆錢完全進入合法預算內,私底下卻化整為零分批轉往台綜院。據監委調查,有關「鞏案」的費用在外交部預算中是以「國際事務活動費」的會計科目編列。

據國安局高層人士透露,李登輝、已故的國安局局長殷宗文、丁渝洲及會計長徐炳強已經明顯違法,國安局高層更涉嫌在一九九七及一九九八年度將國家法定預算轉成非法帳戶的資金,及將巨款以「五鬼搬運法」轉到民間單位台綜院。

與此同時,李登輝親信、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因捲入中廣售地案、展雲靈骨塔佣金疑案,辦案人員日前除搜索其住處及「東雲紡織」辦公室,並基於偵查需要,已通知境管局將蘇志誠限制出境,近日將約談他說明。涉及展雲佣金案的前立委林明義,辦案人員因屢次約談未到,也擬限制他出境。

中國時報報導說,蘇志誠胞弟蘇志仁,雖也涉及展雲案,但他涉及另起司法黃牛詐欺案,二零零一年間遭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二年確定,卻在高院審理期間即搭機離境,行蹤不明;檢方執行無著,去年三月廿六日對蘇志仁發布通緝。辦案人員限制蘇志誠出境,主要是蘇志仁、林明義兩人迄未到案,而蘇志誠已成為中廣案、展雲案的重要關係人,為避免蘇離境影響偵查,而作此強制處分。

據調查,劉泰英於一九九八年指示中央投資轉投資的展雲公司,以廿億元向前女星張純芳、周邦本夫婦,購買中國寶塔公司大佛山墓園及不動產,其中林明義、蘇志仁疑居間介入,分獲九千五百萬、八千五百萬回扣,事後以不實工程合約掩飾。

辦案人員也懷疑,中廣以高價向東帝士集團「東星實業」購買晶華中心大樓,蘇志誠疑有居間牽線協助。台北地檢署表示,辦案人員是以蘇志誠涉及中廣、展雲案,搜索其住處及辦公室,目前蘇志誠的身分還是「關係人」。

此外,台灣檢調偵辦李登輝另一親信、前台綜院院長劉泰英涉案也在緊鑼密鼓進行。據報導,劉泰英涉及多達十件以上貪污案,其中涉及東隆五金弊案,七日再次約談傳訊東隆五金前董事長范芳源,清查比對東隆交付劉泰英三筆計一億六千餘萬回扣過程。

一九九八年間,東隆五金因業外轉投資失利、及資產遭掏空,致資金運作困難。范芳魁因與劉泰英有私交,請求協助金援東隆五金。劉泰英明知東隆財務問題,仍指示黨營事業金援紓困,事後再向范氏兄弟索取兩筆共計九千萬元的回饋金,總計劉泰英自東隆五金收取回扣一億六千萬元,涉及背信、侵占。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前檢察官孫長勛指出,雖然目前案情尚未大白,但從檢調所調查的內容,可以發現一筆經政府編列的合法預算,也就是「公款」流入私人機構中,涉及此部分流程的涉案人,如國安局內部知情的局長、會計長及台綜院等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的侵占公有財物,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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