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海洋小說創作獎徵選簡章  

海洋,使我們產生最親密的聯繫;書寫,讓我們留住時間無法磨滅的印跡。基隆是個海洋城市,有相當豐富的海洋文化,期待透過小說的書寫共同構築海洋文學的園地,將海洋精神發揚出來。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承辦單位/基隆市立文化中心

贊助單位/基隆市文化基金會

二、徵選內容

以小說(短篇或長篇)手法,舉凡與海洋、港口、漁村有關之題材,皆歡迎來稿應徵。

二、徵選文類

短篇小說類/5000至15000字

長篇小說類/80000字以上

應徵作品每類以一件為限,參選者可同時參加兩類。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短篇小說類

第一名一位/獎金30000元整

     第二名一位/獎金15000元整

     第三名一位/獎金5000元整

長篇小說類

第一名一位/獎金100000元整

第二名一位/獎金60000元整

第三名一位/獎金40000元整

五、收件及揭曉、頒獎日期

收件/自九十二年四月一日至八月三十日止

揭曉/九十二年十月

頒獎/詳細日期及地點另行公佈

六、評審方式

應徵稿件收到後立即密封編號,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

作。

七、注意事項     

1?作品需用無銜名有格稿紙謄寫清楚(或用電腦列印),凡有記號或姓名者一概不予參賽。

2?作品請影印六份,電子檔2份,並請詳填報名表。以掛號郵寄(基隆市200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或專人送至「基隆市立文化中心圖書組」,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海洋小說獎徵選」字樣,及徵選文類,逾期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3?入選作品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或因著作權糾紛訴訟,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4?在得獎名單尚未公佈前,作者不得將同一作品發表,或參加其它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5?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額得從缺,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及著作權歸基隆市立文化中心,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作者每人二十冊,參賽者每人一冊。

6?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

八、洽詢電話(02)24224170轉272喬惠珍。

九、本徵文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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