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百姓:
你這種為爭取自己的權利,鍥而不捨的精神,可佩可敬,然而你失敗的成分可能居多。
根據我在美國工作三十年的經驗,其中有州政府之研究機構,也有私人公司。每個機關或公司對離職時可獲薪金的假期制度各有不同,有些包括所有未用的假期(Vacation)、病假(Sick
Leave)及個人時間(Personal Day)。有的只包括一半,甚至不包括病假。經常是這些該付給的金額,在職員離職時最後一張支票中付給,或另寄一張支票。
然而工作滿一年後,離職的員工才能獲得未用假期之金錢付給權利,是所有公司的金科玉律,也是人所共知的條件。就如人事室職員所言。而且很多機構,員工工作第一年根本沒有不扣薪的假期,一般情形是工作滿一年後才能獲得一週假期,以後逐漸增加。增加速度及最長有薪假期也因機關而異。
在人事室寄給你的兩份資料中,說得極清楚:If
you terminate within the first year of employment, no unused CTO will be
paid to you. The combined Time off (CTO) Program combines vacation,
sickness and personal time。
至於上面的規定是否一定要印在員工手冊中,及網路上才生效;我不知道,不敢枉言。我的感覺是你很難說服你工作過才五個月的機關,付給你未用之假期。如果你不甘心,也許可以商詢律師,是否值得,你自己斟酌。
每週一諺:
條條大路通羅馬(All road
lead to Rome),對這句格言,中文有現成諺語,明朝呂坤有詩詠長安:
「家家有路到長安,莫辨東西與南北。」
王陽明則有詩:
「人人有路到長安,坦坦平平一直看。」
巧聯妙對 人名聯
林黛玉,頸掛珍珠,掃花悲吟惜春曲,
薛寶釵,衣鑲翡翠,抱琴喜唱繡鳳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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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Lan 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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