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草案首禁孕婦吸菸

立院朝野協商《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台灣菸酒公司董事羅家瑞(右)與反菸義工陳淑麗(左)因立場不同而槓上。

【本報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一月四日在反菸團體、菸商角力的「菸」硝味中,完成立法院朝野協商,決定維持初審版本:即室內公共場所將全面禁菸,未來KTV、網咖、電影院等營業場所,都不能隨心所欲吸菸,三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也全面禁菸;還首開全球禁止孕婦吸菸先例,但無罰則。草案若三讀通過,將於總統公告十八個月後實施,即業者有一年半緩衝期。

對於這項協商結果,禁菸反菸團體振奮,但業者及菸商嚴重反彈,台灣菸酒工會聯合會不排除走上街頭,爭取「自由吸菸權」。

立法院將以變更議程方式完成《菸害防制法》二、三讀,但該案須由各黨團簽字才算數。無黨聯盟率先簽署,親民黨團及民進黨團也表態支持,但國民黨團對於修正案第四條,菸品健康捐原本由財政部徵收、分配,移轉由衛生署分配財源有意見,讓該法是否能在立院休會前完成三讀,仍充滿變數。反菸團體要求國民黨團須在明天前簽字同意。

當天朝野協商現場十分火爆。場外反菸團體和菸酒工會吵翻天,連向來和顏悅色的反菸義工孫越也加入戰局。場內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質疑第四條「每年高達二、三百億元的健康捐,成為衛生署的『小金庫』?」也反對將「健康捐」供作「菸農輔導與照顧」之用,觸怒來自菸農故鄉高雄美濃的協商主席鍾紹和,鍾紹和認為照顧菸農、輔導菸農轉型,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協商最後維持初審決議,除有一年半緩衝期,未來餐廳、KTV、網咖、電影院、旅館,搭公車、計程車、遊覽車等都全面禁菸;三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也全面禁菸。但禁菸及限菸場所之外的戶外場所如路邊攤、露天咖啡廳、騎樓、道路等,仍可讓菸槍解菸癮。

草案中規定對於違法吸菸者,民眾可逕行檢舉,不過檢舉時應說明發生菸害地點、名稱、時間與情境,再交由衛生單位人員現場稽查,吸菸者將罰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不遵守禁菸規定的場所則可罰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

為避免菸商誘導未成年者吸菸,未來新制也杜絕促銷贈品;香菸包裝正、反兩面都須有五成面積印上警示圖文。除現行規範的未成年者不得吸菸,還領先全球,規範孕婦不得吸菸,但未訂出罰則,希望達到宣示意義。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發言人趙坤郁說,目前超商、雜貨店的香菸擺設都採開架式,使得未成年者能輕易取得付帳,新制嚴格禁止開架式販售方式。

對此結果,菸商大表不滿,將聯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記者會表達抗議。台灣菸酒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蔡登順表示,贊成課稅提高菸價,但公共場所應可自行決定是否禁菸,「不排除發動抗爭上街頭,並號召吸菸族加入抗議行列。」

業者則很無奈。KTV業者錢櫃發言人呂嘉正憂心執行困難,擔心顧客不聽勸阻、不悅等,但目前各門市人員已進行狀況模擬及因應措施。高雄市「屋頂lounge酒吧」總監江佳鴻表示,一般夜店等場所都有申請核發菸酒零售業執照,斷然決定室內公共場所都不能吸菸,法令與核發菸酒零售執照就很矛盾。另一家台中大型酒店業者無奈地說,上門客人高達九成吸菸,「若規定包廂內不得吸菸,難道要將客人都趕出去外面嗎?」

中華民國購物中心協會秘書長阮信囊指出,若全面禁菸,不見得可以「治本」,且會引發消費者反彈,政府也應給予一定的緩衝期讓消費者適應。

反菸團體之一的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則強調,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餐廳等業者不但省錢還可賺錢,因為可省下規劃吸菸區及非吸菸區等獨立空調花費;美國紐約、波士頓全面禁菸後,酒吧、餐廳營收成長百分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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