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45i移民法四月三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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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最近在美國各地華人社區引起關注的245i移民法案﹐雖然媒體已經做了相關的報導﹐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還是不十分清楚。對此﹐北美華人律師協會會長方孝偉律師解釋說﹐245i移民法案只是為已經有移民方式﹐但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申請在美國面談的人﹐再一次提供了合法居留的機會。
據報道﹐方孝偉律師說﹐一九九四年通過的245i移民法案﹐允許已經有移民方式﹐但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申請在美國面談的人﹐通過罰款六百五十元(以後罰款增加到一千元)﹐有機會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和工卡﹐從而達到在美國合法居住的目的。但是到一九九六年﹐245i移民法案停止執行。去年年底﹐民主黨曾提出大赦的想法﹐但因共和黨反對﹐因此作為兩黨妥協的辦法﹐245i移民法案在今年有時間性限制的恢復執行﹐即到今年的四月三十日終止。
方孝偉律師強調說﹐綜上所述﹐可以看出245i移民法案既不是什麼大赦﹐也不是什麼特赦﹐只是一項移民法案在特殊的背景下﹐有條件的恢復執行。不具備條件的人﹐不要對此抱有不切合實際的幻想。
方孝偉解釋說﹐245i移民法案適用於﹐能夠證明在去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前本人已經在美國居住﹐並且本身已經有移民的方式﹐如符合親屬移民(包括綠卡的子女和配偶)﹔職業移民(包括跨國公司和投資移民)和勞工應聘者﹐但是由于因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打工等原因不能在美國面談的人。這些人﹐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
方孝偉提醒符合245i移民法案條款的人應注意﹕第一﹐截止時間四月三十日﹐是指移民局收件函的日期應該在四月三十日前。第二﹐遞交申請後﹐需移民局核准﹐才能正式申請調整身份(填報485a)和申請工卡(填報765)﹐付一千元罰款﹐這時候﹐才有可能獲得合法身份。不要認為遞交申請後﹐身份就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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