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富豪欲搖身變赤貧

       與神、與法、與子女的關係要考慮清楚
                                                                   楊坤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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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大姐﹕
常在你的專欄中﹐讀到關於老人福利問題。美國政府為老人所設立的福利制度太完善了。可惜我們無法享受﹐本來我以為變成公民後﹐即可申請各項福利﹐誰料還有儲蓄之限制。
我和老伴六年前由兒子申請移民來美﹐最近已獲得公民權。當年我們在台灣變賣了部份不動產﹐帶著雄厚的資金來美。來美之初兒女就勸我們將財錢轉到他們名下﹐由他們買房子租給我們住。老伴堅決反對﹐僅將積蓄的一半分給兒女。其餘的用我們自己的名字存在銀行中﹐並用自己的錢自己的名﹐買了現在居住的房子。誰料這步棋走錯了。
這六年來﹐我們都是自己花錢買醫藥保險﹐保險費極貴﹐而且很多都不支付﹐譬如醫生診所、牙齒、眼睛、耳朵等等。幸好我們從未生過大病﹐據說如生了大病﹐保險公司有權不再保我們﹐或者將保險費大量增加。
八月份讀了你的一篇『療養院費用及臨終安葬費政府有補助嗎﹖』一文﹐才知道老人的福利不僅每月有零用錢﹐還可以住廉價老人公寓﹐將來住進療養院也勿需自己付費﹐甚至有冷暖氣津貼及糧食券﹐醫療補助更完善﹐包括假牙、眼鏡、助聽器、藥品----。我們是六十五歲以上的公民﹐本應有權享受這些福利﹐卻因為積蓄太多而不能申請﹐實在太可惜了。
我和外子在台灣工作一生﹐又因善於投資﹐故經濟尚稱富裕。台灣有棟價值約美金六十萬的房子及退休薪俸。我們在美國銀行中的存款有三十餘萬﹐自住宅市價約四十萬。雖然看起來不少﹐唯擔心老年人龐大的醫藥費用﹐尤其如必需住到療養院中﹐很快就會將積蓄用光。一生的辛勞付之一炬﹐而不能留給孩子﹐實在很冤枉。所以我們很後悔﹐當初未聽從兒子之建議﹐將財產轉入他們的名下。現在是否尚有補救辦法﹖以下幾個問題向你請教﹕
 一、我們可否逐漸在兩年中(或儘快盡短)將銀行帳戶的錢提出﹐放到兒女名下﹐並將房子變買也轉到兒女名下。以便兩老合乎申請社會福利資格。轉移財產是否很難﹔如被查出是否算觸犯法律﹐有什麼樣的懲罰。
 二、我們在台灣的財產﹐美國政府會去調查嗎﹖還是也要趕緊脫手﹖以免被查出。
 三、困擾我最嚴重的是宗教問題﹐我和外子從小信主﹐是虔誠的基督徒。如果我們將財產轉到兒子名下﹐去申請老人福利﹐算不算欺騙美國政府﹖會不會遭到神的譴責。
心情矛盾紊亂﹐所以向你請教﹐其實我們不是為了區區數百元的社安補助金﹐而是天文數字的醫療費﹐及將來養老院的費用。
如在報上答覆﹐請勿刊登姓名及發信地址。
  兩位忠實的老讀者

忠實的老讀者﹕
現在我與你詳談『百萬富豪變赤貧的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我過去曾談過三次。『在天堂受洋罪的老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欺騙政府之嫌﹖』(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二日)、及『腰纏萬貫的窮人』(一九九六年八月卅日)。今將此三文寄給你﹐供你參考。
首先我企盼華裔長輩了解﹐美國社安補助金(Social Security Income 簡稱 SSI)及醫療補助(Medicaid )乃為收入不足維生的貧苦老人而設的﹐不是給富豪錦上添花的。請不要抱著﹕『不拿白不拿﹐因財產太多不能拿是冤大頭。』的貪婪心理﹐應懷著﹕『知福、慶幸、感恩、尊嚴』的胸襟。
九六年看過一篇報道﹕美國老人僅百分之十享有SSI﹐而老年移民卻有百分之二十五有SSI(此數字可能增加)。過去十二年中移民人數增加一倍﹐而獲得SSI的老移民卻增加了四倍。其中以中國人、菲律賓人、印度人、韓國人佔的比例較高。如果這些長輩『真窮』﹐倒也無可厚非。事實上很多是非常富有的﹐且在祖國有不動產﹐有退休金、半年俸、房租等收入。來美搖身一變成了連三千元(夫妻存款最高額﹐否則不能申請SSI )也沒有的赤貧戶﹐安享美國納稅人的奉養。更有甚者一些叱吒風雲的政壇人物﹐商界巨子也加入赤貧之列。自尊安在﹖
有人強詞奪理辯說﹕『我兒女每年納稅以萬計﹐我拿老人福利﹐理所應得。』於情有理﹐於法不容﹐兒女交稅與父母牛馬不相關﹐否則美國政府也會說﹕『你兒女既然有錢憑什麼讓納稅人養你﹖』
我在本專欄中介紹了不少老人福利﹐九五年我曾談及糧食券及埋葬費補助﹐因而有位署名納稅人之讀者﹐來信教訓﹐說楊大姐有鼓勵老移民欺騙政府之嫌(參閱『欺騙政府之嫌』一文)。『腰纏萬貫的窮人』之來信者﹐亦談到同樣的問題﹐他兩人的信中﹐最後都說﹕『希望藉你信箱的影響力﹐呼籲華人長輩﹐自尊自重﹐勿濫領社會福利。』他們的責備及建議都是對的。
今年七月間﹐我寫的『療養院費用及臨終安葬費政府有補助嗎﹖』一文﹐將有SSI 及醫藥補助之老人與一般交稅終生﹐有社安退休金(SSR )及醫藥照顧(Medicare )者之福利加以比較﹐旨在勸長輩們勿貪饜﹐不要為糧食券﹐或埋葬費去斤斤計較。
很多長輩與忠實老讀者的理論一致﹕不是為了區區數百元的社安補助金﹐而是天文數字的醫療費﹐及將來療養院的費用。我建議你們去買醫療照顧(Medicare)。公民或有綠卡居美五年﹐六十五歲的老人﹐可自費向社安局購買醫療照顧﹐A、B兩種的保險費﹐每人每月約四百元左右。
醫療照顧是很好的制度﹐可以隨時去看任何醫生﹐但只支付百分之八十的醫療費﹐所以應該再買一輔助保險﹐保費可能一兩百元。如要省錢可參加HMO﹐但必須看指定的醫生。用你們存款利息付保險費及生活費已綽綽有餘。 醫療照顧只付一百天的療養院(Nursing home )費用。當自己錢用完時﹐如須住療養院﹐政府即會伸出援手。現在我簡答忠實老讀者的三個問題﹕
 一、我不知有什麼魔術師﹐在兩年或更短的時間﹐將卅多萬現款及四十萬房產轉到兒女名下。依法你兩人每年每人可給兒、女、媳、婿以及孫輩各一萬元(此數目每年略有增加)﹐可不納贈予稅。這樣將財產給了他人再去申請政府福利﹐如被查到可能受法律制裁。我不敢斷言﹐最好與律師商詢。
 二、人與神的微妙關係﹐各人感受不同﹐你覺得心不安﹐表示良心未泯。我也見過太太在台行醫多年﹐丈夫是政界顯赫﹐兩人都是教會執事﹐卻安享納稅人奉養。
 三、台灣財產美國政府會不會調查﹐我不知道。據說加拿大政府曾請台灣政府幫助調查﹐成功與否我沒有資料。
 四、將財產給了兒女﹐未必是良策﹐請參看『在天堂受洋罪的老人』一文。有時會引發『不患貧﹐而患不均』之弊病﹐甚至造成兄弟鬩牆。萬一兒女無良心﹐拿錢後置年老貧困之老親不顧﹐又能奈何﹖莎士比亞名劇『李爾王』﹐將國土分給四子女﹐結果潦倒以終。你們現在為錢多而煩惱﹐如變成老而無本﹐更是寸步難行。想開點﹐『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成器不需你的錢﹐他們不成器﹐留的再多也無用。遠不如有雄厚的老本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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