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公校學生評分標準

    七月開始90分即可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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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佛州學校的評分標準將全面調降。原本學業成績九十四分以上才可以得A的規定,自七月一日起將改成只要九十分以上就可得A,這項新規定讓佛州高中生除在學業方面可以喘口氣外,更在申請大學時可以較具競爭力。曾在去年否決同樣法案的州長傑布•布希,今年終於同意簽署該項法案。
布希表示,過去他之所以否決調降學校評分標準法案,是認為會影響且拉低學生的學業表現。
他說,維持學生的學業表現,對他而言是相當重要的。
自一九八七年開始,佛州學生必須獲得九十四分以上才可得A,佛州學校降低評分標準後,將使佛州和全美絕大多數的州評分標準一致。
新的評分標準為:
 A:九十四分至一百分。
 B:八十五分至九十三分。
 C:七十五分至八十四分。
 D:六十五分至七十四分。
 F:零分至六十四分。
支持該項法案的佛州參議員普特表示,新評分標準法案的通過,該感謝州議會的支持。此後佛州學生將和全美其他的州學生一樣,有較公平的機會申請大會或學院。
該法案將從七月一日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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