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放軍情報部部長姬勝德

   因遠華走私案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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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解放軍總參二部部長姬勝德檔案照。

【本報訊】因涉及廈門遠華走私案而被拘捕關押了近三年的前解放軍情報部部長姬勝德﹐不久前在軍事法庭接受審訊。在不公開的庭審中﹐姬勝德被控以受賄罪、貪污罪及挪用公款等多項罪名﹐涉及金額特別巨大而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判決書指姬勝德除了收受賴昌星巨額賄款﹐並有數千萬元港元的財產說不清來源﹐同時違反軍事情報工作紀律﹐擅自挪用巨額公款等罪行﹐故必須重判。
姬勝德對上述判決不服﹐曾提起上訴﹐但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他目前已被轉送至秦城監獄服刑﹐當局對他的看管十分嚴密﹐只允許他的直系親屬前往探望﹐其他人﹐包括朋友、以往同事及下屬﹐均不准前去探監。 
姬勝德自一九九九年被拘捕以來﹐曾與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一起﹐被單獨關押在北京市西郊的一處武警部隊招待所內﹐接受中紀委、軍紀委的調查和訊問。 
去年中期﹐有關方面在研究對姬的量刑時曾提出判刑十五年的建議﹐並上報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高層﹐高層對這樣的量刑意見分歧﹐有人認為量刑過輕﹐有人則認為適合﹐也有人堅持要判他死刑。 
正當意見爭持不下時﹐調查組在提審時向姬勝德透露了將對他處以十五年的刑期。姬勝德一聽大怒﹐情緒失控﹐大吵大罵﹐同時還大爆了許多高層內幕﹐揭發了某些現仍在高位的人物的徇私舞弊行為。據說此舉激怒了高層﹐將他重判的意見佔了上風。據說由於姬的母親在高層為兒子多方奔走求情﹐終於得以令他免於一死﹐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指出﹐姬勝德在出任解放軍情報部長之時﹐為了斂財及保護自己和家人﹐早已與妻子魏珍私下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實際上兩人並未真正離婚﹐姬妻打著丈夫的名義到處收錢﹐包括向賴昌星要錢在美國買了兩處豪宅﹐豪華程度令當地富豪都自嘆不如。賴昌星也承認﹐姬勝德的太太向他要了二百五十萬美金購買位於洛杉磯的豪宅。 
據知情人指出﹐姬勝德原先以為﹐自己已與太太離婚﹐太太與兒子加入美國籍的事法律上與己無關了﹐她受賄也可以與己無關﹐但事實上﹐不僅他妻兒的受賄與他本人分不開﹐姬勝德自己受賄及挪用公款等行為﹐都完全足以對他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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