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欲分丈夫遺產於法於理皆不容   楊坤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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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姐:
外子去世不久,遺下我及幼子。當百廢待興、很多事誼待處理、悲痛無措之際,接獲大陸公婆來函,洋洋數頁,不帶一絲對我母子憐憫之情,卻諸多譴責與查詢之詞。令我悲中加憤,傷裡增痛。今歸納其函大意,以他們的語氣簡述下面五項:
一、吾兒生病之事,你為什麼一直隱瞞著,不肯早日通知我們,直到病入膏育才告知實際,令我父子無緣見最後一面,遺恨終生。
二、美國醫學如此發達,可以換心換肝,為何無法治癒我兒之疾,醫生一定有疏忽錯診之處。你應徹底詳查醫診過程。
三、吾兒亡故,醫院及醫生應負賠償責任。你應據理力爭,不知賠償若干?
四、吾兒在美工作,薪金不菲,爾今故去,定留有巨額遺產及房地,你要將遺產數額據實說明。
五、吾兒生前一定買有生命保險,生前工作單位也有不少撫恤金吧,總額若干?請你照實告訴我們。
楊大姐:你說這種不盡情理的信是否今人氣憤。外子生病沒有通知他們決非故意隱瞞,而是丈夫的一片孝心。他病中特別叮囑不要告訴家中老人,他們欲助無力徒增其懸念及憂慮。當醫生宣佈外子已屆癌症未期,完全絕望時我才瞞著他寫信給家中。
你想!我該如何回信?有必要將我們的經濟情況告訴公婆嗎?不客氣的說,他們是要錢?
悲憤的孀居人

悲憤的孀居人:
明顯的你公婆貪婪的欲分杯羹。你最好佯裝不懂他們的心意,平和的給他們回函。
一、關於未曾早日通知他一則,可以據實相告,是你丈夫一片孝心,不願使高堂擔憂。一般中國人對國內親人,都有「報喜不報憂」的習慣,有時確實造成誤會。
二、你公婆大概道聽途說,在美國動輒可獲得數百萬的醫療失誤賠償。其實打勝這種官司非易。一般這種訟訴,多半與律師談妥,訴敗分文不付,訴勝律師分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賠款。談癌色變,至今仍是絕症,每年數十萬人死於癌症。有些根本沒有告醫生失誤的立場,也許沒律師肯承擔一些不合理的訟訴。你可將這種情形述明給你公婆。
三、關於遺產問題,不知你先生有無遺囑,如遺囑中述明,部分財產留給其父母,你必須遵從遺囑,將其父母應得之分,寄回大陸。如你先生沒有遺囑,不論遺有多少財產,你公婆無權過問。依法,你們夫妻倆人名下合有的財產(Joint Tenant)全部歸你,不須付遺產稅。而他單獨名下的財產,則一半屬於你,一半屬於其子女。現在你兒子尚幼當然由你掌管。
四、生命保險及公司撫恤金係根據他生前指定的受益人(Beneficiary),如受益人是你和
你們的孩子,其父母無權分享。
五、萬勿將遺產、保險、撫恤等之金額及你的經濟情況,據實告訴你公婆。如你告訴他們你有十萬元,他們會想你有百萬,反而引起以後無謂的爭端。甚至可以向他們訴訴苦,物質昂貴,開支浩大,學費可觀,生活可慮‥‥‥等。
六、以上是依法於理而言,現在站在情的觀點來談談。你先生在時是否經常寄錢回大陸,其父母的生活依靠你先生供養嗎?他們有沒有足夠的積蓄可以養老?有其他子女可以依賴嗎?如他們喪子後生活陷於困頓,老景悽涼無人可依,情況堪憐。在不影響你母子生活的情況下,可否逢年過節偶然給兩位老人寄點錢,以慰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讓他們領略到兒媳的溫情。

每週一諺: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We can not judge a person by his appearance.)

巧聯紗對:
彌勒佛殿楹聯:
大肚能容,了卻人間多少事;
滿腔歡喜,笑開天下古今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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