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綠卡五年內在美國居住兩年半即可申請公民
複雜問題應請教移民律師
   楊坤蘭

華僑新聞首頁

 

 

 

 

 

楊大姐:

我現有兩個問題向你請教:
一、我們夫妻於九七年,由中國移民來美,當時是第四類優先,曾先後回中國兩次,共在境外居住兩個月。現在己將近五年,我們是否可以馬上申請入籍,還是要等居住足滿五年才能申請?
二、我們來美時,兩個子女因為超過廿一歲,故未能隨我們一齊來美。我們拿到綠卡後,以第二類優先(居民之未婚子女)為他們申請移民,移民局雖己核准,但要等很久才能有名額。當時是以我太太的名字幫他們申請的。若我太太順利通過入籍考試,孩子們即可以公民未婚子女身份(第一優先)來美,而勿須再等候排期。如因我太太入籍考試未能通過,而我順利通過成為公民,我們的子女可否轉為第一優先。遷是要重新以我的名字再為他們申請第一優先。
芝加哥林姓讀者

林先生:很抱歉,當你來信時,我還在度假當中,所以回信晚了。現在簡答你的兩個問題如下:
一、一般而言,持綠卡五年中,只要在美國居住二年半以上,沒有離境超過半年的紀錄,當持綠卡四年半左右,即可申請公民。
二、第二個問題我不能確定,據我想:為兒女申請移民的是你太太,如她未通過公民考試,孩子們的排期不會由第二優先(居民未婚子女),換成第一優先(公民未婚子女),因你太太並非公民。也許你應以你的美國公民身份為子女再申請第一優先。至於如何辦理,你最好自己去移民局詢問,或商請移民律師幫忙。


在美國境外工作者,應如何保持錄卡

楊大姐:

看了你的大作,「持綠卡者離美國境可以超過半年嗎?」一文,受益很多。今有一問題想請教:我兒子於一九九四年得到美國永居綠卡。他在美國汽車公司工作,經常被派調到他國家工作。自一九九八年後,他大部分時間在日本或中國。他於二千年一月離開美國到東京,這將近兩年的時間,因為工作忙碌而忽略了去關島或夏威夷入境,以便維持他的永居權。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才能維持他的綠卡?
一、他計劃現在寫信給移民局要求返程簽證,現在申請是否太遲?
二、是否可在北京美國大使館申請入境簽證?
三、他如果長期(一至三年)在中國工作,每年回美探親數週,怎樣才能維持綠卡及得到美國公民(他申請過公民),但因沒工夫回來辦手續、按指紋、面談而放棄。
現已接近二千零二年的一月,我們以前忽略了,現在才發覺其嚴重性,請你指教。
密西根李太太

李太太:

很抱歉,你的問題我恐怕不能給你滿意的答覆。你最好親自去移民局查詢,或上網試試,或請移民律師幫忙,而我只知道一般性的情形。
一、你所謂的返程簽證是否即回美許可證,(Re-entrance Permit),據我所知應在離境前去辦理。最好早些去辦,因移民局之官僚牛步作風,有時候會拖很久。現在你兒于己離境二年了,恐怕要多些手續,不妨試試看。
二、能否在其他國家的美國領事館辦回美許可證(Re-entrance Permit)我不知道, 可去北京的美國領事館(不是大使館)詢問。
三、通常情形是拿到綠卡五年內,在美國境內居住的時間達兩年半,沒有在境外繼續居住超過半年,即可申請公民。如常期居於外國,每半年返美一次,(關島,夏威夷均可)或申請回美許可證,有效期為兩年,即在國外可住兩年,即可保住綠卡,但申請公民的日期一定會延晚。你兒子已申請過公民,是否已在美國居住滿兩年半。請你兒子的公司,寫信證明因工作需要,他必須常期住在外國,也許有些幫助。
對移民問題我所知有限,僅提供參考,複雜問題最好請移民律師。

每週一諺:
內在美勝於外貌美
(Beauty is only skin deep.)

巧聯妙對:
當陽關廟聯
此吳地也,不為孫郎立廟;
今帝號矣,何須曹氏封侯。
上聯指富陽乃孫權故鄉,但無人為孫權在此立廟。下聯乃言關羽死後為神,不須被曹操封為侯。(下聯乃言關羽死後民間尊稱關帝。何須曹氏封侯,乃指關羽在曹營時,曹操曾封他為壽亭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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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Lan Chao
P. O. Box 681254
Schaumburg, IL 60168-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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