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二○○○年總統大選-作票      

                                                       高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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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競選經費,透明化杜賄選

去年劉泰英曾說,國民黨準備以五億元幫助黨的候選人競選。單是在劉家昌一人身上就花了七億元,幾十萬助選人穿新衣、戴新帽、吃便當,慢說五億元,五十億元也不夠,合計買票的花費,絕對在百億元以上。

二○○○年總統大選的「賄選買票」相當嚴重且明目張膽,但查察賄選,仍然像過去一樣「沒法度」,因為給錢甘願,收錢的更甘願,誰肯出來作證?雖然有人檢舉報了案,但因為執法單位早已見怪不怪,也只以一句「一定密切注意」的官話回答,報案真是多此一舉。縱使案子能到達法院,最後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人白忙一場。
這次大選,檢調單位在選前也例行宣布「政府絕對有查察賄選的決心」。對這種喊話,民眾早已麻木了。值得欣慰的是,查察賄選聲中,確有忠勤的檢察官認真查察辦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就是可敬的範例。在總統大選之後,彰化的檢察官與警調人員仍鍥而不捨追查,事實經過是:
三月十六日,總統選舉投票前二天,員林鎮民生里里民,父親擔任第十七鄰鄰長的王坤敬於下午一時許,涉嫌在員林鎮永康街沿街買票時,被經營徵信社的王坤盛跟蹤並以錄音錄影帶器材攝影錄音,將他抓個人贓俱獲。王坤敬坦承為二號總統候選人買票,並供出錢是民生里長許文暄送來的。
許文暄到案後雖承認錢是他拿出來,但辯稱錢是他自己的,純粹是希望提升里民的投票率。王坤敬與許文暄二人當晚即遭到檢察署收押禁見。
檢察官於四月十一日下午三時,指揮警調查人員,同步搜索民生里鄰長住宅,員林鎮民眾服務分社、服務分社主任謝百於住宅及連蕭員林競選總部總幹事黃茂樹住宅、共十一處,帶回部分存摺、服務分社日記帳等證物。
另外八名鄰長在接受偵訊時,也幾乎都承認有收到里長送來的錢。民眾服務分社主任偵訊後被扣押。
這是二○○○年大選明確買票賄選的案例。大池塘裡有魚嗎?看到魚游又捉到魚,就證明了。總統大選確有「買票賄選」,已無庸置疑。令人震驚的是,買票的時間竟是光天化日的午間,地點是「沿街」公然買票。在人贓俱獲下,這個買票里長的辯詞竟是「錢是我自己的,純粹是希望提升里民的投票率」,好一顆「純粹」的心!由其辯詞,也可用以推測,果真送錢是為了「提高總統大選投票率」,當不會只託由「民生里」一里來承受,應該由全國大部分的里一起來「提高」吧!半世紀來,台灣不知捉到多少賄選,擴散站都是「里長」,辯詞又都是「錢是我自己出的」,純粹用來「鼓勵里民投票」,這答辯是否出於同一本耍賴的「教戰手冊」?

賄選問題嫁禍基層

這件總統大選的「買票賄選」,各報各電視台都有顯著報導,陳水扁總統和他的助選人員絕不可能不知道,但他的就職演說卻刻意將目標轉向「基層選舉」,避口不提總統大選「買票賄選」。陳總統就職演說稱:
「清流共治」首要目標是要掃除黑金、杜絕賄選。
基層選舉買票賄選的文化,不僅剝奪了人民「選賢與能、當家作主」的權利,更讓台灣的民主發展蒙上污名。
總統就職演說有兩個月時間準備,可說是千錘百煉、字字珠璣,刻意不提「總統」選舉賄選,是大家可以諒解的,但何苦硬要在「選舉」上加冠「基層」兩字?是要嫁禍基層、蔑視基層選舉,來彰顯總統大選的「光榮」?還是怕讓「總統選舉」蒙上了污名,反而顯出心虛?
陳總統要「基層選舉」獨自背負「不僅剝奪了人民選質與能、當家作主的權利,更讓台灣的民主發展蒙上污名」的罪責,另一用意顯然在藉此罪名作為廢除鄉鎮市長選舉的伏筆,這就更不公平了。且看總統就職不久後,提出的「杜絕黑金、消除賄選」辦法,果然是「要廢除鄉鎮市長選舉」,但廢除民選本身,豈不是更明白要「剝奪了人民選賢與能、當家作主的權利」嗎?
史學家錢穆說過:「中國歷史上遇有問題,多在上層,少在下層。」然而解決問題的上層總是譴責下層,向下層開刀,所以問題就沒法解決了,天下就大亂了。「賄選」的問題追根究柢就是「金錢」介入選舉。賄選的程序不是先有候選人向財團「吸金」及官商勾結「吞金」,然後才在選前分發零用錢給選民嗎?事實上,「賄選」本不分「上層」、「基層」,只是上層——尤其是總統大選,可能比較嚴重罷了。
這次總統大選的惡質化,只要用心去觀察,都會洞燭其惡。一位頗受敬重的資深記者續伯雄在大選前就以「可笑亦可哀的台灣選舉」為題指出:
這次總統大選是中華民國立憲之後的第十屆,也是修改為全民直接投票之後的第二屆。換言之,中華民國已經不能再算是一個在民主憲政上剛學步的國家,況人民富庶、教育普及,無論政府民間,其行為與思維方式,幾乎已徹頭徹尾地西洋化及東洋化了。也就是說,上下對搞民主、辦選舉這件事,應該會有接近成熟的表現,不致再像半世紀前初學民主時那樣亂來一通了。可是觀察這次大選的流程,真是太讓人失望,甚至感到痛心。這到底是什麼門派的民主政治?究竟是哪裡學來的選舉模式?為什麼民主政治、全民選舉的民治制度到了中國人手裡就會變質到這般不忍卒睹的地步?
續先生對買票賄選,也坦率道出:
去年劉泰英曾說,國民黨準備以五億元助黨的候選人競選。單是在劉家昌一人身上就花了七億,幾十萬助選人穿新衣、戴新帽、吃便當,慢說五億,五十億也不夠,合計買票的花費,絕對在百億以上。
(二○○○、九、一十 美國華府郵報)
由選舉真正花費就可大略估出買票的花費。選舉經費扣除文宣、工作人員的薪資、伙食、車馬費外,餘數就是花在收買樁腳、向選民買票了。

民進黨內選風日漸惡質化

在員林被發現的總統大選賄選案,到八月四日連蕭員林後援會長張炳耀落網羈押,前已扣押的國民黨民眾服務分社主任,員林鎮農會理事長,已計有三人繫獄,約有兩百人做了筆錄,到了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又有員林鎮長許瓊聰被收押。檢察官的偵察重點顯然在其買票金錢來源。檢察官深知「重點」所在,但由過去查辦賄選的經驗,幾乎都無法上溯到真正的金錢源頭,總只到買票的基層執行者。其實,檢察官也明白源頭當然是在最高競選總部及相關的人,因此要查察並杜絕賄選,競選經費不透明是不行的。主辦這次總統大選,在中央執政是國民黨,在地方則百分之八十是民進黨。國民黨精於賄選,早就名聲在外,至於民進黨,看來是後來居上,青出於藍,且揚名海外,請看報載:
據指出,五月二十八日民進黨黨代表選舉,選風就已出奇惡劣,黨員票已傳出一票數千元的行情,送禮、送茶葉、宴客都是稀鬆平常,有人選黨代表花了四、五十萬元,有一名中部縣市黨部主委花了六百多萬元才當選。黨內人士分析,這些黨代表選中執委、中常
委時,怎麼會不賣票?
民進黨中央的權力改組,中執委、中常委選舉將在七月中旬登場,民進黨成為執政黨後,黨職更加搶手,賄選傳聞不斷。目前台北、高雄、桃園、屏東等地都已傳出喊到一票一百二十萬元,還傳出有人找黑道出面打點,只要選上中常委,前金後謝共一千六百萬元。
其實,黨內各派系都知道誰在買票,哪些人士又是靠買票一路當選,這些人多半有雄厚的財力背景,或與財團淵源較深,是派系內實力型人物。
(二○○○、六、廿四 美國華文報世界日報)
賄選問題實際就是「金錢問題」。新政府若有誠心「杜絕賄選」,首要工作就是徹查各候選人的競選經費來源及支出。錢透明化了,賄選絕對猖獗不起來。
在總統選舉中,各界就呼籲監察院不該選擇性調查,而應將第九任及這一任所有總統候選人的競選財務一律查明,公告其來源及支出。但監察院只忙著鬥爭宋楚瑜一人,卻任由競選黑錢氾濫,殃及全民,危害國本。
選後候選人向中選會報告的競選總經費,分別是「連戰三億」,「宋楚瑜六億」,「陳水扁九億」,剛好是三、六、九,得票順位也依此,純屬巧合?中選會袞袞諸公目睹台灣總統大選花費之驚人,難道對這「三、六、九」沒有產生「合理的懷疑」?監督選舉經費難道不是職責所在?監察院在選前敏感時刻,積極熱情追查九年前宋省長的選舉餘款,現在也該還有那股「熱情」來追查「三、六、九」吧?
此刻,連戰榮登國民黨主席之位,正倡言革新,要如「鳳凰浴火」,但要改革就請從誠信開端,就應將此次總統選舉的經費真實公告。宋楚瑜剛創立親民黨,且榮任主席,創黨當然首要立信,也應將選舉經費真實公告。陳水扁已榮登極峰,且以「根絕賄選」作為「阿扁的決心」,更應將選舉經費真實公告。
競選經費的透明化是杜絕賄選的治本之道。陳總統實應率先做示範,主動公告競選經費的真實來源與支付,並要求中選會依法查核。為什麼要陳總統率先如此做?答案很簡單,台灣不像歐美,總統當選人不主動公告,不主動請求查核,他屬下的官員敢嗎?
新政府要查核候選人的經費來源及支出是輕而易舉的,所費功夫頂多只是像查一家大公司的歲入歲出罷了。如果新政府不肯去查核選舉經費,也不肯鼓勵表揚認真舉發員林買票案的忠勇公民王坤盛,及彰化檢察官與警調人員,則陳總統就職大典所說:「今天,阿扁願意在此承諾,新政府以最大決心來清除賄選……」,就又證實像他的上百項漂亮「政見」一般,不過多添一項「不一定要兌現」的支票而已。
哈維爾(V. Hovel)寫過:「當人們說的是一套,想的卻又是一套,就是腐化的開始。」陳水扁總統及他的新政府官員想什麼,我們不得而知,但人民已清晰聽到了總統說「杜絕賄選」、「消除賄選」。我們且「聽其言,觀其行」,拭目以待,看到底是廉能或腐化的開始?
二○○○總統大選「買票賄選」,若新政府不繼續追查、不認真查明候選人的選舉財務,那該承擔「買票賄選文化」、「剝奪了人民選賢與能、當家作主的權利,更讓台灣的民主發展蒙上污名」的罪名,就不在「基層」——人民身上,而是落在「層峰」——總統頭上了。
(第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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